[生活] 台大增订准则 研究生遇性骚可主动换指导教授

[生活] 台大增订准则 研究生遇性骚可主动换指导教授

为防范性平事件,台湾大学本学期通过修正条文,增订若指导教授对研究生有性骚扰等不当行为,经性平会决议成立时,研究生能主动终止指导关系,而系所应于1个月内协调双方的研究成果归属。

今年5月起台湾MeToo事件频传,从政坛延烧到各界,连学校也难以幸免。台湾大学日前举行教务会议,会中通过“论文指导教授与研究生互动准则修正草案”,新增若指导教授对研究生有不当行为经学校性平会决议成立时,研究生能主动终止指导关系。

台大校方指出,根据新增的第6条条文,明文规定指导教授若对其指导的研究生有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等行为,且经校内性平会决议事件成立时,该研究生得请求性平会以密件函知所属系所,终止指导关系。

而系所获悉后,应立即主动协调双方签署“双方可共同发表原研究计画成果”协议书或“原研究计画成果发表权为其中一人所有”协议书,并于1个月内作出协调结果。协调过程需注意依性平教育法相关规范,且不得运用可能形成不对等之权力与地位的方式为之。

台大说明,在修法之前,校内若有研究生遇到与指导教授间的性平事件时,性平会会主动与系所联系,请求协助更换指导教授;而此次通过新增条文,让师生万一遇到此类案件时,研究生有主动终止指导关系的权力,且明定系所在一定期间内协调双方之间的研究成果归属,以保障其权益。

台大提到,此案在研拟过程中,由研究生协会向校长陈文章反映,并经过教务处、性平会及法务处的协助,让条文内容更臻完备,也显示师生齐心为打造良善教学环境的努力。

Mon, 20 Nov 2023 03:16:30 GMT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