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传之七:新政第二弹

我们昨天谈到在 FDR 的“百日新政”大刀阔斧地改革了美国的金融系统、经济结构和劳资关系等社会基础面的结构。这些改革的实际经济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之前,更大的作用是稳定了人心,使得社会恢复了秩序。美国当时著名的政治评论家和作家 Walter Lippman 写道:“二月底,我们还是一团毫无秩序、为恐慌重击的群众与团体的组合。从三月到六月间的一百天,我们又再度成为一个充满秩序的国家,对于保障我们的安全以及把握自己的命运充满信心。”

1933 年之后,美国经济出现快速复苏,每年的经济增长都超过 7% 的水平。除了失业率之外,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出现好转。为什么失业率会恢复得比较慢呢?我们后面再说。这里尤其需要提一下是金融体系的改革。FDR 上任后一周内就向国会递交了紧急银行法案,而议会一天之内就批准通过了。怎么可能这么快?其实很简单,这个法案的主体部分,基本上就是胡佛总统搞的。但胡佛不敢执行,胡佛坚信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经济,他的秘书团队都看到了政府出手稳定银行系统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胡佛一直在等那只神奇的看不见的经济之手来自然稳定市场。从 1929 年到 1933 年,美国大概有 40% 的银行倒闭。实际上整个 20 年代,美国每年都有超过 500 家银行倒闭。但在 1933 年之后,每年倒闭的银行少于 10 间。

金融体系的改革是一个重要的改革,这里值得多说两句。它的基础是一部叫“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东西。这个法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是拆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相当于禁止银行去做高风险的证券投机;第二部分是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说银行即使倒闭,国营的 FDIC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依然可以在一个范围内让你取回本金。

FDIC 的做法一直延续到今天,没有引起多大的争议;但引起争议最大的就是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开的做法。因为这极大地缩小了银行的投资范围,为了安全,牺牲了效率。因此一直以来,金融业游说集团都希望废除Glass-Steagall Act。这一行动最后终于在 1999 年有了效果。Glass-Steagall Act 被废除。但不到十年,大型金融危机再次爆发。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至少部分是因为当年废除了 Glass-Steagall Act,银行投机过度造成的。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危机和银行进行证券投机的关系不大。之后奥巴马政府又试图恢复Glass-Steagall Act,川普政府又试图重新废止Glass-Steagall Act,美国在对金融行业监管这个问题上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好,我们回头再说历史。

通过这一连串雷厉风行的改革,美国出现了经济稳定向上的发展势头。这一下民主党人就更受欢迎了。到了 1934 年的中期选举,民主党砍瓜切菜一样赢得了参众两院的大多数。这是美国历史上比较少见的现象,一般中期选举执政党都会吃亏,但这一次完全不一样,执政党大获全胜。

我这里说的“赢得了大多数”,可不是一般的多。参众两院中,民主党的席位都超过总席位数的三分之二。这意味着美国实际上进入了一党制的状态,立法和行政基本上统一了。这个时候 FDR 开始进行新政第二阶段的立法。

这个阶段 FDR 政府主要想解决的是失业的问题。我们前面提到,美国各项经济数据都开始回暖之时,失业率却下降得很慢。最高峰的时候 1933 年失业率 25%,到了 1935 年,还有 20% 多的失业率。这是怎么回事呢?

经济学家们对此有很多解释。一种接受程度比较高的解释是,这个时候由于新科技的使用,导致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再加上工人开始合法拥有工会,工资的议价能力大大提高。在大萧条爆发之前,社会盲目投资生产,反正给工人的工资也低,所以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不高,童工也行;但大萧条爆发之后,一方面投资方变得极为谨慎,另一方面工人工资大大提高。资方对劳动力的使用,也就从粗放型转为了专业型。工人在工资上升的同时,专业技能也大大提高,生产率大大提高。而社会一时无法提供出更多的职位,因此失业率下降的速度就很慢了。

第二阶段立法的重点就在于如何给这些闲散的劳动力提供工作或者保障。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的新法律,主要通过“社会保障法”第一次引入了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通过设立公共事业振兴署 WPA、公共工程管理局 PWA 等使用国家财力雇佣更多的工人。在执行期间,这些公共项目雇佣了超过 850 万工人,建造了 65 万英里的高速公路和道路,12.5 万座公共建筑,包括桥梁水库等项目,还包括大量的地区的体育和娱乐设施。这真掀起了一个资本主义建设高潮。但是需要指出的是,FDR 采用的却是社会主义的组织方式。这和当年苏联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苏联是当时唯一不受西方经济危机影响的国家。西方自然也会开始学习苏联的一些经验。但 FDR 也因此受到了很多批评。

对于这些建设的结果,大多数历史学家采取肯定的态度。但他们也都明确地指出,这种国家大包大揽的做法,也存在效率低下和腐败的问题,这是一个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而且很快这些明显国家的手伸得太长的做法,就受到了来自最后一个权力制衡单位的干扰。

我们前面说了,由于民主党的超级强势,白宫、参议院和众议院已经完全被民主党控制。共和党所占席位不到三分之一。这已经形成了类似英国议会制的一党专权的局面。在这个时候唯一还能向 FDR 说不的,就只剩下司法分支,也就是最高法院。

到了 1935 年的时候,最高法院 9 名大法官中,出现了 5 名保守派。这就意味着,所有罗斯福新政时期通过的法律,都面临了来自最高法院的挑战。

接下来,FDR 的主要精力就要用在对付最高法院上了。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的猛烈碰撞。如果最高法院赢了,那么罗斯福新政几乎就得完全被推翻,一觉回到解放前。但如果 FDR 赢了,那么美国的国本,司法独立和权力相互抗衡,也就完了。美国这艘大船,进入了一个激流湍动,暗礁遍布的海湾,航向稍微偏一点,都可能搁浅甚至翻船。

而这个时候,已经快要接近 1936 年了。FDR 在这一年还要面临大选的压力。如何赢得大选,如果战胜从来没有被挑战过的美国最高法院。这个,是罗斯福将要应对的下一个挑战。

Er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