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 爱谁的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上路 中国成为党国!

[两岸] 爱谁的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上路 中国成为党国!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将于明年正式实施。法案详细而全面地对“爱国”做了定义,规定了爱国的内容、爱国的方式以及不爱国的后果。这不单纯是一次强化中国共产党思想控制的洗脑行动,更是1949年以来这个世界人口最多的赤色政权,第一次将“爱国主义”作为基本国策和控制人民的工具,其抢夺“国家”符号话语权的企图心昭然若揭。这势必对中国社会的言论、学术、文艺自由,以及中国人的民族性格与心理,构成深远影响。

立法意图:为权贵续命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2013年后红色文化和维稳党国体制的产物。新法中的爱国内容几乎都是“党国”而非“中国”,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中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在爱国的形式上,中国的各级党政军以及控制的民间社团,都要肩负起实施爱国教育的任务,从课堂、到社会、到文艺广播电视文学、到博物馆和文化古迹,都会成为爱国教育场所。新法破天荒正面表列了不爱国的行为,包括: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等。如果发生不爱国的情形,新法要求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责令及时消除影响,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2013年以来不断强调的“赓续红色血脉”的结果。如今的中国当局对对红色革命文化和历史具有著迷一般的执著和追求。他们认为红色文化的美感能够去掉中国人心中的不良思想,能够让人民继续服从权贵阶层的统治。新法完全抛弃了江胡时代的国家主义和淡化红色历史的路线,而是将中共建构的党国叙事作为全中国的思想教育内容。在这部新法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所宣称的爱国教育,绝大多数内容都是中共红色革命与统治的题材,所谓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也是中共意识形态框架下的党员先锋。在这部号称是“爱国”的法律中,除了一句“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几乎看不到中国5000年的文明积淀和传承。但在中国政府的治理下,中国山河早已被污染、被破坏,历史文化遗产早已被毛泽东时代的破四旧和批孔扬秦所摧毁。

这样的法律无非是要将中共政府的统治合法化,并且将中国进入红色时代视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5000年的历史传统和文明繁荣,都只是在为今天的这个红色政府的存在提供历史论证,最终的目标是为红色权贵集团赵家人继续统治这个国家的制度续命。

毛泽东追求“国际主义” 淡化“爱国”

不过在毛泽东时代,“爱国”并非中国政治文化的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而是一个政权。“红色政权”这个中文名词成为中共党人引以为豪的称谓。在原始的共产主义革命学说中,“国家”并不是值得赞誉的政治对象,因为信奉“工人无祖国”的共产党人,追求的是一种天下主义。他们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民族以及历史传统文化,是实现世界大同、无产阶级翻身和共产国际的障碍。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认为法国统治者的爱国主义虽然是纯粹的,但妨碍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应该消灭爱国主义。列宁更进一步,在《论国家》的演说中,将“国家”视为是对压迫的粉饰、对剥削的辩护、对特权的辩解。所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无论是沙皇政府还是共和派高呼“爱国”时,列宁都会强烈反驳道:“我们究竟是爱谁的国、为谁去爱国。”

毛泽东虽然是民族派的共产革命家,但他的国家学说对“爱国主义”、“国家”这些概念是排斥的。一方面,传统中国的儒家学说与文化是毛氏眼中的封建糟粕,欲除之而后快;在毛氏政治哲学中,很喜好使用“革命”、“国际主义”这个概念,来推行输出革命、充当第三世界的革命领袖。在毛氏著名的《纪念白求恩》一文中,他写道:“我们要和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要和日本的、英国的、美国的、德国的、意大利的以及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才能打倒帝国主义,解放我们的民族和人民,解放世界的民族和人民。这就是我们的国际主义,这就是我们用以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和狭隘爱国主义的国际主义。”

“抽象爱国”与“具体爱国” 80年代的思想交锋

毛氏的共产主义统治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人的朴素道德伦理造成了巨大打击。文革结束后,中国文艺界开始了伤痕呈现和社会反思,对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发起挑战。从西单民主墙开始,爱国主义成为了中国知识分子与共产党争夺历史与文化话语权、甚至是国家身分话语权的武器。

中国当局将“中国”与中共合一,爱国就是爱中共、爱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中国知识分子则将“中国”概念抽象化,认为每个中国人心中都可以有自己的中国想像,将“中国”诠释为历史、文化、民众利益的共同体。电影剧本《苦恋》书写了爱国艺术家报效祖国却被迫害致死的悲剧,认为爱国应当是热爱中国的历史、文化、山川大河,而非拥护独裁领袖。当时的中国宣传部门禁止《苦恋》公映,共军《解放军报》在批判时公开叫嚣:“爱国不是抽象的,在当今的中国,爱国就是爱中共、爱社会主义。”

而在持续的文艺思想解放中,电视纪录片《河殇》以及寻根文学文化的兴起,带动了中国人对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反思,认为中国要走向文明,要学习西方的多元包容,去掉封建文化中的腐朽观念。虽然这是追求普世价值的第一声号角,但这些思想解放浪潮的基调仍然是“爱国”。

不论是抽象式的爱国,还是具体式爱国,中国民间与官方的共通之处是都将“国家”视为神圣概念。这一时期的共产党当局,在“爱国”论战中基本处于下风状态,“爱国”在中共政治叙述中,没有正面表列爱国或国家的定义,只有被动防守,几乎是失语。造成中国政府被动的原因,是毛泽东的统治带来经济崩溃和道德沦丧,共产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失去了道德感召力和吸引力;当时共产党的领导人胡耀邦、赵紫阳实行开明执政,一直抵制党内保守势力的反扑,也为民间的思想活跃提供了暗中的保护。

六四枪声后 国家主义登上舞台

赤色中国的思想解放终结在1989年的六四枪声中。中国社会进入了现实主义、追逐个人利益和“去意识形态化”的阶段。江泽民和胡锦涛的执政方针大致雷同,前者主张“闷声大发财”,后者强调“不折腾”。二者共同点就是希望将中国人的心态聚焦在发展经济上,用经济成长的改革红利来换取中国人对共产党统治的支持。“国家”在民间开始被去魅,因而官方开始转向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宣传。

江胡执政的20多年,是中国政府罕有在意识形态和宣传领域采取淡化的阶段。此时的中国社会,毛泽东式的共产主义不被人民信赖,贫穷的记忆仍旧让中国人警觉随时可能回潮的政治倒退。但六四的镇压也让中国人对快速和大胆的政治改革失去了憧憬。不过,中国与世界的融合却没有停止。中国人对“国家”的期许和理解,从80年代的神圣符号,开始转向西方式的“公共服务载体”。中国社会中的纳税人意识、维权意识、法治意识在江胡时代蓬勃发展。如果“国家”不能够为人民提供服务和保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当时西方普世价值的输入、中国人出国热的兴起,中国人权利观念的转变,让“国家”开始与个人权益结合。中国当局的爱国主义教育,一方面大幅度省却传统的红色文化、红色题材,另一方面则回归中国历史传统和文化,以求抵御西方文化的冲击。整体而言,中国政府在江湖执政时期弱化了红色思想,凭借传统的中国文化来与西方文化叫阵,塑造国家主义的国民精神形态。

实施影响:党国主义将掏空中国文化内涵

历史是现实的老师,现实是历史的镜子。《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施,是经历了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与在野社会多番文斗较量之后,为了夺取“国家”的诠释垄断地位,而使出的终极杀手锏。受影响最大的是正在国民教育阶段的中国少年。相较于经历了社会淬炼击打而老成世故的中国人,这些头脑如白纸一样的中国少年,一旦被红色党国文化输入,从最悲观的角度观察,中国的未来几代人都将成为思想上的奴隶、精神上的囚徒、道德上的侏儒。这会彻底断送中国的香火,让中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而在新法实施之后,举凡有条件的中国人,为了下一代的前途,也会踏上“润”的征途,与这个红色帝国说再见。

中国政府所宣称的革命文化、爱国价值,在伦理上完全背离中国传统文化甚至是一般的普世文明。文革中的亲人揭发、父子反目、夫妻划清界限,都是与人性相冲突的政治极端。中国政治斗争中的暗黑、好勇斗狠,都会令中国人对多元文化、少数族群利益、国际社会充满仇恨与偏见。

经济与发展上的脱节,几十年足可弥补。但思想和价值上的隔绝,恐怕几个世纪都无法复原。在这部爱国法律的钳制下,中国的书店排行榜将只有党文化的书籍名列前茅,中国社会势必进入文明的寒冬期,中国人和中华民族的文化命脉也将因此被断送。

作者》厉海锋 时事专栏作家

Wed, 25 Oct 2023 09:16:29 GMT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