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战续编 “两党换位” 第 3 讲:艾森豪威尔犯下的最大错误

今天我们要来讲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重要的判决之一: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这个 1954 年的判决,彻底改变了美国在种族关系上的文化。我们这个系列是从美国内战开始讲的。但可以说美国内战是一场失败的内战,整个国家在大伤元气,死伤无数之后,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美国黑人乃至有色人种的境遇,反而使得少数族裔受到更大的屈辱。唯一换来的,只是白人内心一个单一价值观的满足,那就是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没有一个叫做 “奴隶制” 的东西了。那些之前的奴隶们生活和尊严是否得到提高,却被忽视了。

经过我前面介绍的早期北方民主党人,尤其是罗斯福夫人和罗斯福总统的努力,再加上黑人在二战中英勇的表现,美国社会中开始逐渐出现要求尊重黑人,追求社会公平的呼声。但是 1896 年最高法院判决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却为美国的种族隔离找到了一个良好的借口。这个案件的判决,实际上就是说,只要在法律面前没有制度性的一方奴役另一方,那就算是平等的,即使种族隔离,也是平等的;即使黑人被剥夺投票权、被剥夺做陪审员的权利,被剥夺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权利,都无所谓,都可以算是平等的。这一判决的实质就是将第十四修正案的所谓平等保护责任,降低到最小范围。

美国是一个普通法国家,这意味着最高法院的判例具有立法功能,可以被作为将来判例的判决依据。我之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所以某种程度上,最高法院的判决可以延续一种价值观,当然,也可以颠覆一种价值观。

沃伦最高法院

一般来说,法律是一个社会的最底层契约。这个契约当然需要满足社会公平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法律需要稳定性,任何契约首先要强调的就是稳定性。因此,法院系统一般情况下都必然是这个社会最保守的一个机构。

但是法院不是单独存在的,法官判案需要依据的是法律。而法律的制定,包括宪法的制定却是议会的权力。美国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就是我之前一直说的美国的建立者们将修改宪法的门槛设立得太高了。这使得原本应该是进步力量的立法过程,也变得无比保守。我们通过对美国内战的了解可以看到,宪法第十三十四十五修正案其实都是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是不合法的情况下被强迫通过的。这就是说在正常合法渠道,美国根本无法通过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

这就导致一种情况,即最高法院如果遵从司法的被动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守法院的话,整个社会的立法司法系统就会变得离时代越来越远。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在美国内战系列里提到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最高法院在当时奴隶制已经普遍不被大家的道德标准接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所谓保守解释法律的方式实质上维护了奴隶制。最终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美国内战的爆发。

而如果要使得法律系统和时代合拍,美国的最高法院就不得不成为一个激进法院。这实际上就是用最高法院的立法功能,去中和美国修宪过于困难这个顽疾。这就诞生了美国历史上迄今为止可能是最进步的沃伦法院。

所谓沃伦法院,指的是从 1953 年到 1969 年这 16 年间,由进步派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 (Earl Warren)领导下的激进的最高法院。这个阶段里最高法院的判决,都带有明显的进步色彩。沃伦法院一反传统上法院被动司法,被动裁决的常例,积极地起到了促进社会改变的功效。从普遍意义上来说,法院这样去做,是危险的。因为法官们并非民选官员,他们不需要尊重民意。如果法官按照自己的道德判断和意愿行事,某种程度上是另一个形式的独裁。但是,如我前面所说,在美国这种特定的环境下,最高法院的这种积极司法,虽然冒了一定的风险,但依然是必要的。运气的是,沃伦法院的这些 “独裁” 判决,或者说激进判决,历史上被称为是 “自由主义宪政革命” 的判决,竟然都符合了美国历史正确的前进方向。

沃伦本人是一名温和的共和党人,曾经和杜威搭档参加过 1948 年总统大选。他坚信法律的 “纠正力量”,也就是说,沃伦不是一个我们经常说的司法的工具人,只是忠实地去执行法律文本。沃伦具有很强的实用主义倾向,他认为司法就是要达成法律本身的目的,即追求平等和公正。也就是说,沃伦判案的原则,不是更倾向于尊重原本法律的条款,而是倾向于通过法律实现公平和正义。一位法学家之后评价沃伦说,他的判案原则是 “哲学的,政治的,直觉的,而不是传统技术层面上的合法性”,他的判决经常 “不按常理的推理形式”。这里插播一句,为什么会出现沃伦法院呢?很简单,因为之前 20 年由罗斯福总统开创的进步势力执政的白宫。这些大法官都是由相信进步主义的美国总统任命。其中罗斯福任命了5 位,杜鲁门任命了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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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沃伦的出现却是一个例外。艾森豪威尔虽然也是一名进步派的总统,但他并不想任命一个激进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沃伦曾经参加了 1952 的总统大选,但后来候选人中加入了二战英雄艾森豪威尔将军,沃伦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就退出了。但艾森豪威尔非常敬重沃伦,就许诺他,一旦最高法院出现空缺,就任命他做最高法院大法官。艾森豪威尔以为沃伦是一名 “保守的自由主义者”,但他其实并不了解沃伦的理念。后来,艾森豪威尔被问及自己执政的时候有没有犯过错误,他幽默地说:“怎么没有,他现在还在最高法院戳着呢!” 意思就是暗指自己提名沃伦是一个错误。但是,这个所谓的错误,大大地促进了美国的进步。

沃伦法院实质上将美国带入了一人一票的普选时代,结束了美国的种族隔离,消除了人头税,推广了美国的权利法案,维护了反托拉斯垄断法,保护了言论自由,还保护了保持沉默的自由 (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米兰达宣言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而对你不利” 就是从米兰达诉亚利桑那一案的判决来的)。我们今天如果出于抗议的目的焚烧美国国旗而不必担心被控侮辱国家或者寻衅滋事,就是来自沃伦法院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接下来我来介绍这起著名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琳达布朗,是一位住在堪萨斯州托皮卡的学生。她们家的居住点离最近的黑人小学有十多公里的距离,交通非常不方便。她的家人于是试图让她转学到离家较近的小学上学,但遭到了托皮卡教育局的反对,他们认为黑人不能上只有白人小孩才能上的学校。

在当地的有色人种促进会(NAACP,这是在民权运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织,成立于 1909 年,目前会员人数超过 30 万,每年可以获得近 2000 万美元的捐款)的帮助下,琳达的父亲奥利弗布朗发起了对托皮卡教育局的诉讼。但实际上有这种情况的黑人非常多,这一诉讼很快发展成为一桩集体诉讼。后来还加入了好几桩类似的案件,有来自南卡的、来自弗吉尼亚的,来自特拉华的等等,这些案子的共同点都是学校采取种族隔离政策,而各自地方法院都认为学校的做法符合我们之前说的 “隔离但平等” 原则,因此不违法。NAACP 取得了所有这些案子的代理权,一股脑地全部告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这些案子合并处理了。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布朗案不是布朗一家的问题,而是一个普遍的美国存在的种族隔离问题,寻求最高法院给一个说法。

法院传统地对这种情况的判决中,是遵循之前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建立的 “隔离但平等” 原则,所以他们首先要看黑人学校的配置和白人学校是否有不平等的地方。一般情况下,虽然黑人学校的情况普遍低于白人学校,但没有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白人的穷社区的学校甚至还不如黑人富社区的学校条件好。因此法院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虽然隔离,但是平等。NAACP 知道如果从这个原则出发去打官司,那是赢不了的。这个官司要赢,就必须首先推翻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的先例,废除 “隔离但平等” 原则,要说明,隔离本身,就是不平等。

这个案子听证的时间是 1952 年,而到了 1953 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文森突然因心脏病不幸去世了。我们的沃伦大法官正式出场。他上任后马上重启了布朗案听证。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沃伦这个人非常具有说服别人的能力,他的法院往往都能做出大比例的投票结果。半年之后,沃伦法院做出了一个 9 比 0 的判决支持了布朗一方,这一判决比例意义深远。我们知道美国司法是要遵循先例的。如果一个判决是 5-4 比例通过,之后颠覆这个判断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而如果是 9-0 的投票比例,后世的法庭就需要给予高度尊重了。

沃伦法院的判词有这样几个我们需要关注的地方:

第一,明确说明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我们根本无法决定制宪者是否考虑到了种族隔离问题,而且那个时候公共教育都没有普及,所以不能去评估制宪者对于公共教育中什么才算是平等的态度。

第二,要在历史和现实中去考虑教育本身的功能,教育的隔离本身是不是会造成社会的不平等。

第三,即使是有形的方面,比如学校设备制度规定都是一样的。隔离本身还是会造成不平等,因为这样做阻断了不同族裔学生之间的交流,还会使得被隔离的一方形成 “自己是下等人,所以不能去上等人学校” 的自我认同。这种对儿童心灵的不良影响,法院引用了科学的心理学研究成果作为证明。

基于上面三个原则,法院认为,在公立中小学中,只要是隔离,就一定存在不平等。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不适用。这一判决从法律层面上,论证了种族隔离是违背宪法的。事实上,从常识来判断,美国的国父们,何尝不想建立一个公平公正,谁都不歧视谁的国家呢?

布朗案因为牵涉面太广,因此最高法院还是让下级法院逐步整改,没有强制什么时间之前必须结束种族隔离。这就使得一些极度顽固的南方州故意装作看不见,拒绝结束种族隔离,这一直要到 1957 年小石城事件,艾森豪威尔总统动用军队护送九名黑人孩子进入小石城的白人学校,才算是最后打破了南方保守势力顽强的抵抗。

布朗案的判决引起的震动远不止在教育方面。事实上这一判决可以说引发了更强烈的民权运动,也同时引发了更强烈的南方保守势力的抵抗。来自南方的 100 多名国会议员甚至集体通过了一个南方宣言,宣誓捍卫种族隔离,有趣的是,他们认为废除种族隔离会引起黑白族裔原来良好的关系被破坏,会引起黑白族裔相互仇视。这一说法非常像今天的一些批评 CRT 的人的说法,他们也是认为如果颠覆美国白人视角来看美国历史,引入少数族裔视角,会引起族裔之间的相互仇恨。但是我相信,历史已经证明了今天美国族裔间的关系,虽然依然存在瑕疵,但和种族隔离那个时候比,已经进步到了天地之别了。至少,我们今天再也听不到残忍地私刑处死黑人的事儿了吧?

2006年12月,美国知名杂志《大西洋月刊》将沃伦评为 “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100位人物” 第29名,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有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仅次于约翰·马歇尔。而我们知道,马歇尔相当于是真正意义上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创立者。沃伦的历史功绩,后世的美国人给与了公正的评价。

那么南方会进行什么样的阻击,两党会各自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我们下一讲来谈。

Er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