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調整房地產政策,自有住房用於長租可不計入套數

據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12月28日消息,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優化商業貸款住房套數認定。居民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新購住房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僅將所在區縣的住房納入套數核查範圍。居民將存量住房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的,該套住房租賃合同已備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或長租房承諾的,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原則上一個家庭隻核減一套。促進一二手房良性循環。支持“先買新再賣舊”家庭購置改善性住房,對擬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產企業可延長認購期,支持其出售原住房;對已網簽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納入住房貸款套數核查範圍。(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