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控方指《荣光》本质损华 以曲换国歌亦属侮辱

首例:控方指《荣光》本质损华 以曲换国歌亦属侮辱

根据控方所述案情,《荣光》是众所周知的示威歌曲,宣扬解放香港及革命,即使没有歌词,其音乐已象征有关意思。而被告去年4月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表示,不知道《荣光》的背后意义,只是在网上浏览时觉得旋律感人,便用作练习剪辑影片及“二次创作”的技巧。被告其后于去年7月21日被捕,现被控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交替控罪则指他以玷污或践踏的方式侮辱区旗。

辩方在开案后要求控方厘清,“侮辱”的基础是指干扰国歌正常播放抑或是指将国歌替换成《荣光》。控方表示,单纯换国歌并非“侮辱”,但将其换成有特定意义的《荣光》则不同,并指条例中“侮辱”的定义是“损害国歌作为中国的象征和标志的尊严”,而《荣光》本质的意义及大众对它的理解,会对中国造成贬损,故换上《荣光》构成侮辱国歌。

与“光时”在唐英杰案中被法庭裁定有分裂意义不同,《荣光》未在法庭上被认定为违反国家安全歌曲,遑论单是音乐。

根据一名女警庭上所作证供,颁奖礼荣光版上载后四天被设定为“私人”,以致她不能再观看;一年后再用原先的超连结观看时,发现影片设定转为“不公开”,而观看次数亦由9.2万增至9.7万前年。

其后,控方传召一名对音乐没有认识丶由上月初才开始被指派研究《荣光》的警长以专家证人身分作供,遭辩方反对,指警长仅从网上获得资料,只属“传闻证供”,没有相关知识,不符合专家证人要求。控方承认安排有欠理想,但专家证人只是就此曲的应用作供,有足够资格。

辩方又质疑,警长在报告提及《荣光》曾被支持政府人士改编成《愿平安归香港》,但却没有列出所有此曲的搜寻结果,只是列出《荣光》的所有搜寻结果,而《荣光》下指骂被告的留言亦没有列出,质疑警长准备供词时有所偏私和欠缺中立,目的是协助检控;警长否认。

不过,法官最后仍批准警长作专家证人,并将案件押后至3月29日续审,其间,被告继续保释出外候审。

Fri, 20 Jan 2023 09:06:10 GMT 原文链接🔗: http://www.rfi.fr/cn/%E4%B8%AD%E5%9B%BD/20230120-%E9%A6%96%E4%BE%8B-%E6%8E%A7%E6%96%B9%E6%8C%87-%E8%8D%A3%E5%85%89-%E6%9C%AC%E8%B4%A8%E6%8D%9F%E5%8D%8E-%E4%BB%A5%E6%9B%B2%E6%8D%A2%E5%9B%BD%E6%AD%8C%E4%BA%A6%E5%B1%9E%E4%BE%AE%E8%BE%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