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顾问研究报告建议增设“护理保健师”专业职级
社会福利署公布“香港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的院舍员工之技能及资历要求”顾问研究报告,建议增设“护理保健师”专业职级,在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及其他安老或康复福利服务单位专责提供护理程序。新增职级涵盖护理与保健两方面的职务,并著重实务操作,希望吸引有志在社会福利界发展的人士加入,并为保健员提供晋升及发展前景,有助挽留人才,并纾缓院舍人手紧张的情况。
报告提出,由社署负责“护理保健师”的注册、评核及投诉事宜等,以确保“护理保健师”的专业能力及确保其受有效监管,注册或注册续期的有效期限不超过5年。初期建议先邀请现职注册保健员,并担任该职位不少于3年的人士接受培训。需要完成认可的培训课程,总学习时数达760小时、取得属资历架构级别4的专业文凭,才可成为“护理保健师”,入读学历则与普通科登记护士训练课程的要求一致。
报告建议调整“护理员进阶训练证书课程”培训内容,考虑到保健员的工作著重实务操作,建议减少证书课程的语文科学习时数,相应增加职业相关知识的培训,令有志在院舍担任保健工作的护理员掌握更多实务操作经验和能力。
报告建议修例在维持现行法定人手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将“护理保健师”新职级引入相关规例,院舍可聘用登记护士或“护理保健师”,以符合有关法定人手要求;又建议院舍营办人采取增加职业发展及晋升机会、应用资讯科技及乐龄科技和鼓励院舍员工接受培训等措施。
Tue, 21 Jan 2025 11:53:59 GMT 原文链接🔗: